律师解析:针对处于学生阶段的借款人未能履行借贷义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与之进行友好磋商,进一步明确债务偿还的具体期限。 若所涉及款项为法院裁定的强制执行款且当事人短暂时期内出现还债困难状况时,可向法院提出分期偿还申请。 反之,如果当事人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拖延不肯支付,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责任。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必须根据既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若双方对还款期限存在模糊表述,借款人可依据自身需要随时予以偿还; 而债权人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明示偿还计划。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